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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學生教程】115學年度轉學生移轉師資生資格至本校之申請方式

一、115學年度轉入本校轉學生欲申請移轉原就讀學校之師資生(學程生)資格至本校繼續修習教育學程,請下載並詳閱附件申請方式。

二、具備申請條件者,請於115819(星期三),郵寄申請資料至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辦理,並請原就讀學校於115828(星期五),發函至本校同意移轉師資生(學程生)資格。
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課程與教學組 張小姐 (聯絡電話:04-22183233E-mailbess@mail.ntcu.edu.tw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