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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16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「課程教學與評量(特教身障組)」考科分卷(特中小、特幼)說明

說明

116 年起特殊教育學校(班)師資類科-身心障礙組「課程教學與評量」考科採「共同基礎、階段分卷」原則辦理(其將分為(「特中/特小考生試卷」及(「特幼考生試卷」(其其中綜合題((配分 20 分)依不同教育階段(特中/特小、特幼)教學情境及涵對應之課程、教學與評量重點設計試題,敬請考生多加留意。